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镇(街)党务工作人员力量和农村一线后备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3名,不占村干部职数的大学生村官1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
二、报考条件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基本条件
1、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
2、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广州市户籍(不包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4、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一定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
(二)大学生村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热爱基层工作,能扎根基层尤其是农村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花都区户籍,30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
报考者只能在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两个岗位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向社会公布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1日 - 13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5:30时),联系电话:36899075(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咨询)、36899072(大学生村官报名咨询)。
2、报名地点:广州花都海豚俱乐部会所二楼(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花都广场东南侧)。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名者填写《花都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或《2013年花都区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可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du.gov.cn)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书可在6月底前提供,如不能提供者,对已聘用者实行解聘),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党建指导员的党员需要由所在党组织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及党龄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花都区委组织部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并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18日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1、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18日-19日。地点: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220办公室。
(三)笔试
1、党建工作指导员与大学生村官笔试同场同题进行。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时事政治、党的方针和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新农村建设相关知识等。
4、笔试时间:2013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分别按照拟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与大学生村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生的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4月下旬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面试
1、党建工作指导员与大学生村官面试同场同题进行。
2、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人选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在两类招考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在两类招考考生中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合格人选。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安排上岗,并按照相关法规签订聘用合同,从事党建工作。
大学生村官采用聘任制,聘用期一般为3年,由镇(街)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的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总)支部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镇(街)、村每年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镇(街)、村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可进行续聘,总聘用期一般不超过6年。
本年度内如有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大学生村官职位空缺,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可在参加本次考试且未聘用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在两类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选。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201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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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3年花都区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doc 附件2:2013年花都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