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37个、招聘名额共136名。其中:
(一)凉山州民干校(四川省彝文学校)8名
(二)凉山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2名
(三)凉山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4名
(四)凉山州博物馆3名
(五)凉山州奴隶社会博物馆1名
(六)凉山州图书馆1名
(七)凉山州毛牛山广播电视转播台3名
(八)凉山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3名
(九)凉山州种子管理站2名
(十)凉山州亚热带作物研究所3名
(十一)凉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8名
(十二)凉山州精神病医院10名
(十三)凉山州盐源社会福利院3名
(十四)凉山州妇幼保健院5名
(十五)凉山州中心血站6名
(十六)凉山州中西医结合医院12名
(十七)凉山卫生学校16名
(十八)凉山州公安局信息中心10名
(十九)凉山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8名
(二十)凉山州安监局安全技术检测中心2名
(二十一)凉山州住房保障中心2名
(二十二)凉山州半细毛羊原种场2名
(二十三至三十六)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14县管理部19名
(三十七)凉山州审计局审计信息中心3名
二、招聘的岗位、范围、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24:00时,报名入口: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凉山州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1-2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从1月10日起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资格审查于1月17日结束。招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1月10日至18日24:00时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有关情况于2013年1月2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于2013年3月 11日至16 日24:00时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17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4月5日在http://bm.e21cn.com上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4月6日——8日登录凉山人事考试网申请查询,查询结果于4月1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
(2)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招考单位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
(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4)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2013年3月18日前,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送交至报考单位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准考证
2、《报考信息表》2份(报名网上下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党群部门报州委组织部,政府部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等手续。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咨询电话: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834—386558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834-2173682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0834-386585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