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责任心强,工作有热情,职业道德良好。
(四)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须获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贵港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人员4名。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2013年1月2日前)
应聘者于2013年1月2日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近期3张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填写《贵港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后)一式3份到市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科报名,或以信函形式寄到上述报名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4563286,4563326。
(二)资格审查(2013年1月5日前)
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和证件,对通过初审、取得正式报名资格的人员,以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201年1月10日前)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按1:2比例决定面试成绩前8名为考察人选。
(四)组织体检(2013年1月15日前)
决定考察人选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进行体检。
(五)组织考察(2013年1月20日前)
由市政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德、能、勤、绩考察。
(六)确定人选(2013年1月25日前)
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讨论确定4名拟聘用人选。
(七)进行公示(2013年2月3日前)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正式聘用(2013年2月5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应聘者与贵港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限结束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
六、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贵港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一)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二)被聘用者违反贵港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市政府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值班工作的;
(五)被聘用者思想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市政府形象的;
(六)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