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项目管理人员
1、招聘岗位:总经理1名、副经理2名
2、岗位要求:在广州市范围内从事道路环卫保洁管理工作,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项目经理3年以上;年龄在28周岁至45周岁(1968年6月30日后、1985年6月30日前出生);普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④同等条件下,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现场管理人员
1、招聘岗位:现场管理人员3名
2、岗位要求:在广州市范围内从事道路环卫保洁管理工作(班组长)1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后出生);普通初中以上文化程度;④同等条件下,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4月2日(星期二)至4月22日(星期一)
2、报名地点:海珠区宝岗大道191号宏宇广场D座十七楼党政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海珠区城市管理局保洁服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或报名处领取),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和任职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要求进行笔试、面试。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职位和笔试成绩高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区城管局组成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进行评分。(“项目管理人员”报名者必须参加笔试环节;“现场管理人员”报名者在报名人数较少的情况下无须参加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政审及体检
按招聘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
(五)确定录用人选。
三、聘用手续及待遇
1、经面试和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区城管局保洁服务保障中心依法办理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等手续。
2、项目管理人员待遇为每年8万至10万元(含五险一金);现场管理人员待遇为每年6万至8万元(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海珠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34140759,联系人:黎健荣,E-mail:490030190@qq.com。
海珠区城市管理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