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考单位及职位
此次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人。具体职位详见《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遵义两城区或新蒲新区户籍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招3名。
2.遵义市户籍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招3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事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蒲新区门户网站、《新蒲新区新闻》、《新蒲新区之声》等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7日至30日,每天9:30—16:3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新蒲新区临时办公楼五楼)
3、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②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现场填写《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员报名表》。
③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50元。
(三)资格审查
新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通过新蒲新区门户网:http://www.gzzyxpxq.gov.cn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联系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者,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四)《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至11 日,上午9:30—17:00;领取地点:考生报名处。
六、笔试
1、笔试由新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经济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以及省情、市情、区情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上午9:30—12: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七、面试及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新区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成绩计算。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核(政审)
(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核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往届考生毕业至今的表现,由当地村(居)委会、派出所出具证明,在外务工的考生表现,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考核(政审)标准另附。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含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政审)对象。
(二)下列考生被取消聘用资格(含自愿放弃)后,可从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
(1)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经新区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十、公示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新蒲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gzzyx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招考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新区组织人事处根据
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
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2-7708129 (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2-8655667 (新蒲新区纪工委)
十三、本《简章》由新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