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气象局将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全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广东省气象部门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
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全日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以及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毕业(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附件1有要求“限2013年应届毕业生” 的是特指毕业时间为2013年的全日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名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者,均可自愿申请报名。
报名者登录广东气象网(http://www.grmc.gov.cn)了解详情并下载报名相关表格。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gdqxzp2013@163.com
我局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9时至2013年1月18日17时止(截止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填写《广东省气象部门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表格照片位置请附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QX201301—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请勿重复报名。
(五)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内容与考试规定
(一)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是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应知应会内容,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面试通过面谈考察应聘者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开考比例不作限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比例为1:3,从每个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果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人的岗位,则对该岗位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则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由5-7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调剂
招聘岗位上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由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统一发布调剂公告,由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人员自愿报名,人事处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调剂人员也必须具备调剂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考试时间、地点
由广东省气象局人事处另行提前通知,通知发布在广东气象网(www.grmc.gov.cn)上,请注意随时关注。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二)考核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www.grmc.gov.cn
考生报名邮箱:gdqxzp2013@163.com
咨询电话:020-87671972、1937
监督电话:020-87672061
广东省气象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