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食品药品理化检验员3名。
二、岗位说明和招聘条件
1、岗位说明:
按照所内相关要求,从事食品药品检验的专业技术岗位。
2、招聘条件:
A、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处分及犯罪经历。
B、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C、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D、有药品检验所实习或试用经历评价优良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9:00——2013年1月11日16:00。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简历、个人专长、一寸免冠照片、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材料寄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298号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邮编:202150),请注明“应聘”字样。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考试与考核。
A、理论考试。本单位将组织统一的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内容主要为本招聘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凡例与附录及相关药物分析基础理论知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和相关国标基础理论知识)。
B、面试。面试人员的选拔以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排列,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C、实验操作考试。面试后同时进行实验操作考试,主要以考核食品药品检验的实验基本操作技能为主,适当考核分析仪器的操作水平。
4、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岗位总数,按1:1 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食品药品实验室对人员身体要求,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组织考察
由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沙老师,王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69615760,69613508
1、食品药品理化检验员3名。
二、岗位说明和招聘条件
1、岗位说明:
按照所内相关要求,从事食品药品检验的专业技术岗位。
2、招聘条件:
A、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处分及犯罪经历。
B、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C、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D、有药品检验所实习或试用经历评价优良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9:00——2013年1月11日16:00。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简历、个人专长、一寸免冠照片、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材料寄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东门路298号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邮编:202150),请注明“应聘”字样。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考试与考核。
A、理论考试。本单位将组织统一的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内容主要为本招聘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中国药典》2010年版凡例与附录及相关药物分析基础理论知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和相关国标基础理论知识)。
B、面试。面试人员的选拔以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排列,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C、实验操作考试。面试后同时进行实验操作考试,主要以考核食品药品检验的实验基本操作技能为主,适当考核分析仪器的操作水平。
4、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岗位总数,按1:1 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食品药品实验室对人员身体要求,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组织考察
由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沙老师,王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69615760,69613508
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