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
1、区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共计5人:食品岗位2人,食品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岗位1人,法律、新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岗位1人,计算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岗位1人,财会、财政金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证及2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以上岗位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在夷陵区从事政府雇员2年及以上的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
2、龙泉镇综合执法大队共计12人:综合岗位2人,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岗位1人,中文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岗位1人: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勤执法岗位8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岗位从事一线执法监管工作,条件艰苦,对体能有一定要求,适合男性。以上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在夷陵区从事政府雇员2年以上的放宽至40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咨询电话:0717—7816063。报名地点设在夷陵区人社局七楼会议室(夷陵区小溪塔夷兴大道46号)。每个报名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带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资质(资格)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4张。报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区人社局登记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1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职数,报考此岗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鄂价费[2005]266号),不足部分由各招聘主管局予以补助。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有必要或遇特殊情况,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笔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应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夷陵区人社局网站和公开栏上公布。
在夷陵区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由区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每位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夷陵区人社局网站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职业道德、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技能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0〕19号)执行;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体检标准按《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主管局组织考核,对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各主管局分配到招聘单位工作,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夷陵区服务五年以上。
此公告解释权由夷陵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