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条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分别在州人社网、利川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以上。到高校招聘时,还应在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教育系统:
(1)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4月12日17:37分。
(2)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到高校招聘时,应届毕业生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在校表现证明、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各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院校往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联系后,持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院校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联系后,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在校表现证明、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2、卫生系统:
(1)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4月12日17:30分。
(2)报名地点:利川市卫生局人事股(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606室)。
(3)报名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存表)、相关执业资格证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登记照片2张。
四、专项招聘方式
(一)教育系统:
1、按照专项招聘的对象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到高校与应届毕业生面谈,根据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求,当面测试和考核。测试内容为说课,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2、不能到高校参加现场测试和考核的应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测试和考核,测试和考核内容同应届毕业生。
(二)卫生系统: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2、面试时间:2013年4月16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由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
七、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市人社部门审查,经市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利川网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拟聘对象的招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结束后,报州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专项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办理人事代理。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人才流动调配股:0718-7285806
市教育局人事股:0718-7287781
市卫生局人事股:0718-7285417
附件:《利川市2013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