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年龄要求:25-30周岁以内;
(三)专业和其它要求:电子商务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作经验2年以上、具有专业技能证书;
(四)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五)身体健康、有C1以上驾照;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填写《清远市旅游局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至4月3日。
3、报名地点:清远市国际会展中心号楼市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人:邹钢民、刘润芬
4、联系电话:0763-3363390、3363309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有专业技能证书、计生证明、近期体检报告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排名,在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线,拟聘用人员在总成绩排名中择优录取。
(四)体检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五)政审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政审。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2、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录聘员实行年薪制,标准按清府办[2012]60号文确定。
清远市旅游局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