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详见各事业单位《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具有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年限、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北京市集体户口无法落户);
4.35岁以下,即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如有其他年龄要求,从其条件);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招考岗位工作任务;
6.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10:00—4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位报名表》(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各单位《职位表》所列邮箱。电子邮件以“招考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作为主题和附件题目。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考务咨询请与报考职位所在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资格初审
各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http://www.bjzgh.gov.cn/)公布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重点考察职位应具备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笔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聘任书或任职文件、省部级以上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三年业绩报告(电子版),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参加面试人员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同时予以记录,或由其本人出具书面说明。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五)成绩及公示
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对各岗位总成绩第1名的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顺延至下一人。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报考者总成绩、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监督电话:65592831
附件:1.《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位报名表》
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