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巴州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共知识笔试与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3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及以上)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24日至1994年12月24日之间出生的人员),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巴中市巴州区市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巴中市巴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考核时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3年1月 8日至9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巴中市巴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巴州区凤谷路50号区劳动大厦306办公室)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巴中市巴州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2年12月30日通过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zqrsj.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2年1月8日至9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巴中市巴州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到巴中市巴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巴州区凤谷路50号区劳动大厦306办公室)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专业科目面试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方式)详见附件。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1月7日上午。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且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役证、毕业证、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未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1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1办公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加分于2013年1月10日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巴中市巴州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巴中市巴州区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对拟考岗位,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其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
列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均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于2013年1月16日至1月17日在报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在编在职人员应同时提供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以及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入校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等而出现的缺额,按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资格复审递补对象,递补对象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复审合格者,考生凭《资格复审审批表》到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巴州区凤谷路50号劳动大厦312办公室)领取《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并按80元/人缴纳考试费。
(三)专业科目面试
专业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
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排序,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巴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827-5246198)。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7-5220593,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十二、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
巴中市巴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