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公正选拔人才,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一河南调解中心(以下简称:河南调解中心)拟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省贸促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省贸促会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河南调解中心工作人员2名。
四、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齐全)。英语听说写能力较强,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以上。
(四)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
(一)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河南省贸促会网站,同时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三)报名方法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到河南调解中心报名。报名时由本人填写《河南调解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2寸彩色近照4张。
(四)报名地点
河南调解中心(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5号国际商会大厦27楼2704室),联系电话:0371-63937803。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1月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河南调解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对法律、英语、经贸等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写作能力,分值60分。笔试时间:1月6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待定。联系电话:0371-63937803。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考官7-9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同时加试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分值40分。面试时间:适时实施。地点:河南省贸促会会议室。
八、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九、政审与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由河南省贸促会机关党委组织进行。
十、公示
根据考核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后,由河南省贸促会通知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凡发现存在年龄、学历等报名信息虚假问题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在考试、招聘等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无论是否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都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三、监督电话:0371-63576403(河南省贸促会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