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与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年龄在 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诸城市常住户口,同等条件下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学历并且有一定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口不限;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20日。
2、报名地点:诸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诸城市密州东路81号)。
3、报名方法与所需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相应岗位经历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初审合格由诸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送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复审。
4、审查合格后,2012年12月22日下午2:00-5:30在诸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形式分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12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wfq.gov.cn)。未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可电话查询(电话:0536-6213609)。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分析、判断能力等,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聘用和工资待遇
整个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之和计算总成绩,并分专业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聘用合同期内,每月1150元,干满一年每年增加年功工资50元,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招聘人员在检验技术或科研成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招聘人员实行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对综合素质高、能力突出的,可安排在重要岗位任职。档案由本人自行委托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代理。
诸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