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池州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或税务相关专业;
3、池州市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24日—26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池州市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池州市翠微苑梅龙路1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8(区考试中心),0566-2080236(池州市地方税务局)。
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和电子摄像。报名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人,面试费80元/人。
由池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的比例低于3:1的,由池州市地方税务局另行研究确定招聘职数。
2、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公文写作、税务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是财务会计。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28日,领取准考证地点:池州市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若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由池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须在15日内进行。
6、聘用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池州市地方税务局审定后,与池州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制),试用期2个月。对派遣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派遣使用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劳务派遣合同行为的随时解聘。聘用期待遇为月基本工资1300元,并办理社会保险。
五、有关要求
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池州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池州市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邀请区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六、本公告由池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池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