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及毕节市委组织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毕人社通[2013]61号)精神,按照市级统筹实施,县(区)具体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市级统筹,县(区)具体实施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3]52号、毕人社通[2013]6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其中,定向招聘“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2名,定向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1名,详情见《毕节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2.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的在岗或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含“一村一大”、“选聘高校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及“西部计划”。以下简称“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
3.开发区所属小坝镇及七星关区所有乡镇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且限2013年1月21日前任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8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定向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的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定向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的岗位,报考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3年2月16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毕节市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政策
(一)农村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及《毕节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招聘公告。经市招聘办审核批复后,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招聘公告发布起止日期:2013年2月8日—2月14日。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毕节经济开发区区政治部具体负责,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
1、报名地点:毕节经济开发区政治部,地址:毕节经济开发区小坝镇金钟村沙冲路30号。
2、报名时间:2013年2 月17日——2 月21日。
3、报名提供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5)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需提供服务地“引导办”提供的有效证明或服务地县级团组织出具的有效证明;
(7)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当地乡(镇、办)党委出具的有效证明;
(8)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需提交加分申请;
(9)农村独生子女户或二女结扎户子女需提供当地乡(镇、办)计生部门出具,县级计生主管部门认证的有效证明;
(10)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附件2《毕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及加分确认
资格审查和加分确认由毕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报名期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加分材料的,均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 的比例确定。低于3:1时,应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定向招聘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及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按1.5:1 确定。
加分公示时间:2013年2月26日前。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由市招聘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巻,毕节经济开发区具体负责考试考务及评卷工作。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两类设置。其中,定向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定向招聘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及其他社会各类人员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2》。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一般工作方法、谈吐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统一根据招聘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考试及面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3年3月10日上午8:30。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于2013年3月10日上午7:40前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毕节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人员按照考生总成绩及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组织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最高者列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3年3月16日前
(七)政审考核
政审考核工作由毕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政审考核时间:2013年3月22日前
(八)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毕节经济开发区在考生所在地及相关新闻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毕业证书,审查学历条件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报考其他乡镇下属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及考生总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公示期满合格的,由毕节经济开发区政治部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审批时间:2013年3月31前
六、纪律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中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认真,恪尽职守,规范行为,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严肃政治纪律,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现象发生。要始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和严肃处理。
监督、咨询电话:
0857—8221482(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7—822229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0857—8225505(市纪委纠风办)
0857—8469258(开发区政治部)
附件:
毕节经济开发区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