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 时间:2014-08-04 16: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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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面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外地生源毕业生需符合进津条件。
  三、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 1月30日至2月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tjszgl.cn)网站及部分高校网站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或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2013年3月25日。应聘者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或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tjszgl.cn)下载报名表,将下载后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并注明应聘岗位, 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发送后须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招聘单位将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3、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生推荐表、资格证)等。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
  实行笔试结合考核方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招聘单位成立招聘考核小组,根据笔试、考核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最后进入体检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自己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23311270 吴岚
  附:
  1、
市政公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天津市市政市政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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