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04 16: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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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经区人人力资源局批准,我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经区人人力资源局批准,我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三)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11日,最高年龄35岁指197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招考计划表户籍要求,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
1、时间、地点:2012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在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人秘科(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院1113室)报名。
2、报名者需备齐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http://www.lg.gov.cn下载);身份证、户口簿;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合格证》;毕业证书、验证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3、报名者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资格初审合格的,在资格初审结束后3日内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和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二)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工作委托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实施。测评方式为直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场。逾期未到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不得进入面试候考场。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雇用人员。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于测评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g.gov.cn)公布。
(三)体检
体检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四)资格复审及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雇用公示
对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电话:28909602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说明:
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职员、雇员向深圳市人事局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职员、雇员原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属深圳市外调入深圳(包括调入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如属已怀孕或已生育一个子女的,除填写此表外,还需由深圳拟接收单位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的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此表中须由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到深圳市计划生育局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
4.如深圳市内调动的职员、雇员,只需填写此表,并由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所在地(各区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确认即可。
5..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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