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专家服务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简章

  • 时间:2014-08-04 17: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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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专家服务中心)是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及有关培训...

海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专家服务中心)是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及有关培训、考试考务工作,承担我市国内外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及科技项目联络等日常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家服务工作人员二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良好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18-35周岁(1977年2月5日至1995年2月5日期间出生)。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地址: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号楼10楼1009室(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5日至2月8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网上报名:应聘者可在报名规定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提供报名表(附照片)、个人简历和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考试当天需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直接到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号楼10楼1009室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报名请提供报名表(附照片)、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电话:87288836、89232863     联系人:吴女士
5.电子邮箱:wuxiaohua@haining.gov.cn
三、考试方法
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0倍(含10倍)的,将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试办法。其中,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如果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10倍的,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根据《海宁市事业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考察表》进行政审与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监督电话:87226639
 
附件:报名表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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