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质检所广安市质检所社会招聘检验检测工作人员信息

  • 时间:2014-08-04 17: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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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满足质监检测检定工作的需要,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面向社会招聘检验检测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

为了满足质监检测检定工作的需要,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面向社会招聘检验检测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食品农产品检验员1名、建筑材料检验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食品农产品检验员需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6.建筑材料检验员需全日制大学本科工学学士以上学历,材料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需备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件原件。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3.报名地点:广安市质检所办公室303室(广安市城南会展街5号)。

  4.联系电话: 0826-2348587

  5.报名方式:由考生在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好《广安市质检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地点:广安市质监局三楼会议室。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地点:广安市质检所三楼会议室。

  (五)签定合同

  招聘单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本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保险缴纳与双方合同协商为准。

  四、本公告由广安市质检所负责解释。
 
 为了满足质监检测检定工作的需要,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面向社会招聘检验检测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食品农产品检验员1名、建筑材料检验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食品农产品检验员需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6.建筑材料检验员需全日制大学本科工学学士以上学历,材料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需备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件原件。

  2.报名时间: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3.报名地点:广安市质检所办公室303室(广安市城南会展街5号)。

  4.联系电话: 0826-2348587

  5.报名方式:由考生在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好《广安市质检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地点:广安市质监局三楼会议室。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地点:广安市质检所三楼会议室。

  (五)签定合同

  招聘单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应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本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保险缴纳与双方合同协商为准。

  四、本公告由广安市质检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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