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4 17: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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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无锡市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无锡市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
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无锡市户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不限);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准入资格,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专业要求按2012《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4、应聘需有执业资格要求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5、管理人员岗位4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人员岗位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2年12月11日9:00—2012年12月17日12:00
2、报名网址:www.wxrsks.com
3、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12月11日9:00—2012年12月17日14: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2年12月11日9:00—2012年12月17日16: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笔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2年12月20日—2012年12月22日
(五)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418927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14:00——16: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科目名称: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2、考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资格复审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计算到2012年11月30日。
、面试
1、每个招聘职位根据本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交纳100元面试费。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本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如果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则从本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所有考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无锡市残联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与管理:按《无锡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建立聘用关系,享受相应岗位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本公告由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2717935。
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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