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直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时间:2014-08-05 09: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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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为做好...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1名;土木工程及施工管理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具备)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机关事务工作;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不良嗜好。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人员不受理报名);
5、年龄38岁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一年工作以上经历。
(二)岗位具体条件
(1)行政管理类人员:要求为行政管理、文秘等相关专业;
(2)土木工程及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土木工程及施工管理等相关专业。
四、招聘的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组织,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沿江大道102号市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0717-6256313。
3、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科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及报名人员情况汇总。
5、请考生带身份证原件于12月12日下午2:30—5:3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环城北路40号339室)领取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由相关专家命题,统一阅卷评分。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职数,按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定点医院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如果在体检和考核中发现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公示7天后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享受国家规定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宜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Ο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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