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5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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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正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工程审计、财务审计岗位要求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博士研究生要求为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金融学、信息工程、工程审计、财务审计、物流、工程管理、考古学岗位以及硕士研究生要求为潍坊生源或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其他岗位(专业)、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要求为昌邑生源或具有昌邑市常住户口;在昌邑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人员不限户籍地。
3、报考工程审计、财务审计、物流岗位的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定向岗位除外)。
4、定向岗位限在昌邑市服务期满二年且考核合格的2008至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三支一扶”人员报考。
5、警官训练中心岗位需单独报名、单独聘用。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6、文秘岗位不限专业,符合要求的各类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
7、信息工程岗位需进行上机操作,测试实际操作能力;音乐表演、戏曲表演岗位需测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水平。
8、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
9、报考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未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9:00-12月14日17:00
查询时间:2012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昌邑市人事人才网”(www.cyrsrc.gov.cn,下同)或“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昌邑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对难以界定的相近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档案中《高校学生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到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昌邑市政府四楼东侧)进行现场审定。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随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2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登录“昌邑市人事人才网” 或“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应试人员于2012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1日17:00登陆“昌邑市人事人才网” 或“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上午(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主,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10分、15分。
有加分因素的各类考生须参加笔试加分因素审查。
审查时间:2012年12月22日14:00-17:30。
审查地点:昌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北海路220号)。
提供材料:有关加分因素的原件和复印件、《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加分依据必须有原始材料且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昌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昌邑市人事人才网”、 “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
审查地点:昌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北海路220号)。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和计划表“备注”中的有关证件原件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昌邑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昌邑市委组织部或昌邑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限和考核结果证明。
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否则视为弃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因素计算出笔试总成绩,同一岗位(专业)的考生统一排序,按报考岗位(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果进入体检范围的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
4、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类岗位的进行体能测评,测评范围为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号)执行。
体能测评结束后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核
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 昌邑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单位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报考本岗位(专业)的考生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邑市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并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或派遣手续。
招考聘用的各类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合同制,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
考生各项成绩和录取结果全部网上进行公示,请随时登陆“昌邑市人事人才网”“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关注相关信息。
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536—7212043   中共昌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咨询电话:0536—7211558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网站:昌邑市人事人才网(www.cyrsrc.gov.cn)或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www.wfrsks.com)。
 
                        中共 昌 邑 市 委 组 织 部
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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