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5 09: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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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参与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在更高起点上推动银川科学发展新跨越,经银川...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参与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在更高起点上推动银川科学发展新跨越,经银川市委、市政府研究,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8名。
一、公开招聘职位
1、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法律方向);
2、财务处工作人员1名(预决算方向);
3、保税业务与口岸服务处工作人员2名(保税服务方向);
4、规划国土建设处2名(规划方向1名,基础设施建设方向1名);
5、经贸发展招商处工作人员1名(国际贸易方向);
6、空港经济服务处工作人员1名(电子信息方向)。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报考年龄不限);
5、各类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银川市公开招聘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一类口岸工作满二年,或在规模较大的涉外企业、涉外经济组织工作满二年,或在民族地区工作满二年,熟练运用外语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公开选聘工作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于2012年12月1日开始。
(一)发布公告
在全国综合性媒体和有关行业权威媒体上公开发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7日,每天9:00-17:00(双休日正常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17:00,网络报名时间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
①报名地址:银川市委组织部1112房间(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11楼)。
②需提供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A4幅面正反打印)一式三份,近期清晰免冠蓝底照片6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职级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各1份(携带原件审核)以及能够证明个人履历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网络报名
①报名邮箱地址: ycgkxb@126.com;《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到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或银川党建网(http://dj.yinchuan.gov.cn)公示栏下载。
②需提供资料: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近期清晰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职级的任职文件以及能够证明个人履历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清晰的扫描电子文件发到报名邮箱。
3、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网络报名人员应在笔试前2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审核。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组织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10人以上,确因报考职位专业需要,经招考组织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笔试
笔试由招考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以考试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1:6的比例确定参加驻点调研和面试的人员。
(五)驻点调研
被确定的驻点调研人员由招考组织部门安排到相关单位进行调查研究。调研时间另行确定。驻点调研结束后,调研人员根据调研情况,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六)面试
面试由招考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准考证以电话(手机短信)或网站(银川党建网)公示的方式通知面试者本人领取,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七)考察
招考组织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员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进行考察打分。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岗位实际需要,提出拟聘用职位建议,报经银川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担任拟招聘职位的,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察情况,经银川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招聘职位可以空缺。
(八)体检
体检按照1:1的比例,在招考组织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十)福利待遇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着注重实绩、待遇从优的原则,比照西北地区其他省区同类人员,综合确定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成立银川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按照本简章的各项要求和安排进行。宁夏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舞弊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并严肃处理。外省(区)、市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向其主管部门通报并取消参加资格。
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谨细致、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犯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951- 6889405   监督电话:0951-6888444 
 
     银川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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