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时间:2014-08-05 09: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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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市科学技术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理学、工学类专业。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
  (二)发布信息:将市人社局审批后的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和市科技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
  (四)资格审查:由市科技局办公室按照招聘方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身份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招聘计划。
  (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均委托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组织实施。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八)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十)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 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职称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六、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科技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星任组长,工会主席刘于春任副组长,郑明享、徐宏谋、吴永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明享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监督。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要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要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 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要视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后;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要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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