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3年1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0: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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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委拟于近期公开招考2名普通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及人数本次拟招...

  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委拟于近期公开招考2名普通雇员。根据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2名,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
通过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并取得合格证(A类),且符合报考其他条件的人员。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为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七路八号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306办公室,电话:33338932。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面试
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http://www.szhec.gov.cn/)查询。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主管部门将拟雇人员名单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http://www.szhec.gov.cn/)公示7天。
七、办理雇用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定雇员雇用合同。
八、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最高年龄35岁指197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工作经验的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参阅《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深人发〔2004〕4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的通知》(深人发〔2011〕177号)等相关规定文件。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雇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公开招聘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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