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档案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0: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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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档案管理类3人、政务摄影和展览类2人、计算机信息管理类3人,从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技能和经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档案管理类:大专以上学历;档案、中文、历史、法律、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专业,并从事档案管理工作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
2、政务摄影和展览类:大专以上学历;美术、摄影、广告、会展策划和管理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31日后出生)。
3、计算机信息管理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35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12月14日、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档案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4号楼7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3325156,联系人:关小姐。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大一寸红底免冠近照3张。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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