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13年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1: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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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技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厅办公室工勤人员4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技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厅办公室工勤人员4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厅办公室工勤人员4名,其中文秘资料、行政后勤、财务会计、宣传信息人员各1名。
   二、资格条件
   (一)人员要求
   1. 热爱科技事业,政治思想进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 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福州市区(五区)城镇常住户籍;
   5.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条件
岗位描述
招聘人数
1
文秘资料
中共党员,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全国或福建省计算机一级及以上证书,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主要承担文字、文印、会务安排、资料整理等工作;完成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此岗位较适合女性。
1
2
行政后勤
工学类专业,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C1驾照及以上。 主要承担厅办公楼日常维护、安全防卫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行政综合服务工作;完成领导指派的紧急工作事项。此岗位工作强度大,较适合男性。
1
3
财务会计
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等会计专业,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主要承担财务工作;完成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此岗位较适合女性。
1
4
宣传信息
中共党员,专业不限,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过5篇以上科技类文章,持C1驾照及以上。 主要承担厅新闻宣传、信息采编任务;重要事项、活动的采编、摄影、摄像等工作;各类宣传活动策划及实施、采访报道工作;宣传类稿件采写工作;完成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务。此岗位工作强度大,较适合男性。
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址:http://www.fjkjt.gov.cn/)向社会公开
   (二)报名办法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考者现场本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8日--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正常上班时间)
   3. 报名地点: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福建省科技大厦十四层,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
   4. 提交材料:⑴《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式2份;⑵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照片2张;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注意事项:⑴报考者现场本人报名;⑵招聘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秋季);⑶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⑷发表文章提供刊物封面及内容复印件;⑸请用A4纸复印。
   6.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
   7. 联系人:陈先生,曾女士,电话:0591-87861593、87881590
   (三)资格审查。按照已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省科技厅人事处通知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与成绩计算
   1.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各拟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前6名考生参加技能测试。如拟招聘岗位笔试考生人数不足6人时,则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方可参加技能测试。
   3. 通过笔试、技能测试的考生,以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按3:4比例折算前两环节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前3名的考生参加面试。如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不足3人时,则技能测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参加面试。。
   4.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3:4:3折算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五)确定考核对象和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与备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组织人员对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通过后参加体检。
   (六)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但递补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必须高于60分(含)。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则递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
   (七)聘用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选在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我厅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机关工勤人员入编手续。
   四、待遇
   试用期聘用期间,参照省科技厅机关其他外聘工勤人员待遇执行;正式录用后,按福建省机关工勤人员相应岗位的待遇规定执行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7882538)。

   附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 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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