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1: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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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1名,详见《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11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9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楼3楼1322室。联系人:付康康,联系电话:28929266。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需贴照片,可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验原件留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6.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发改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二)考试
1.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含10倍)的,先进行笔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直接进行面试。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含10倍)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4.各职位依考生考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本次招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发改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职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发改局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11月30日。
(二)报名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
(三)本公告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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