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关于2013年上半年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my.scpta.gov.cn、绵阳经开区政务网http://www.meda.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包括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5.年龄:30周岁以下,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
6.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绵阳经开区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7.在经开区下属事业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8日。本公告中工作年限指周年,年龄的计算含本数(如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则为1982年4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2.选择职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绵阳经开区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填报,网上填报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上半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4.报考者所填《2013年上半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招聘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招聘条件由资格审核确定。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29日—4月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上半年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专业科目考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考生,须于2013年3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3年4月10日(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公共科目考试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
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科目考试资格。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3年3月28日—2013年4月10日(每日9:00—12:00、13:00—17:00,不含周末)将以下材料送交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3年4月1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加分的,可向经开区监察局、经开区党群工作部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于2013年5月3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由于公共科目考试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于公共科目成绩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和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人数,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比例按招聘人数与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同类岗位参加公共科目考试考生(参加完所有应考科目考生)平均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因未达上述分数线不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有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专业科目考试开考比例。
4.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专业科目考试考务费80元,方可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复审合格并缴专业科目考试考务费人员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5月12日左右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
5.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方式、时间、考点等具体事项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另行公告。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6.专业科目考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7.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予以退费。
8.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
(二)体检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经开区党群工作部;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经开区党群工作部。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接到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同时,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绵阳经开区监察局 0816-8130081
咨询电话: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0816-8130085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