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05 13: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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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等重点高校...

为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等重点高校毕业生中,为长安区发改委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等国家“985”、“211”工程重点高校应往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3. 截至201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 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招聘流程
(一)资格初审
1. 初审时间:2012年12月4日9:00—12:00
2. 初审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八号楼一层会议室)
3. 初审程序:有应聘意向的学生递交个人简历、成绩表、就业推荐表、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招聘人员信息表,与招聘方代表进行面谈后,确定笔试人选。
(二)笔试
笔试人员名单于12月6日在长安区政府网公布。笔试以考察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以测试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掌握能力为主。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分数在80分以下的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情形,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安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签订协议
由用人单位和学校、拟聘用学生本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于毕业后持毕业证、报到证、档案、体检材料、政审材料到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录用手续由区人社局统一在市人社局办理。
(六)聘用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西安市长安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9-85290242    联系人:王 玮   张 戈
特别提示:
1. 考生报名时务必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便于招聘过程中事务联系。
2.了解长安区情及单位概况,请登陆长安区政府网(http://www.changanqu.gov.cn/)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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