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大安区委、区政府,富顺县委、县政府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大安区、富顺县2012年下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报考人员需在2013年1月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和申请加分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12月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考名额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招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12月8日截止到24:00时止)。
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分别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大安区仁和路恒和花园二楼,联系人:贺勇,联系电话:0813—2210673)和富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富顺县富世镇北湖南路395号,联系电话:0813-7204571)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有关证明及相关手续须于资格复审截止时间即2013年1月4日前提供。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大安区、富顺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联系相关区、县招考主管机关后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招考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区、县招考主管机关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2年12月2日至2012年12月9日(12月9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区、县招考主管机关负责,区、县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区、县招考主管机关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区、县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并要求在审核期内重新上传。
5.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两科共计人民币100元。报考者务于2012年12月10日(12月10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交纳报名费,报名缴费结束前,即2012年12月10日17:00(工作日)前凭以下手续分别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富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和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由区、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区、县招考主管机关和区、县纪委(监察局)指导和监督。
(一)报考比例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每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划定笔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达到最低合格线的择优聘用,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市情、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笔试专业科目《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具体测试管理学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专业科目《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具体测试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和卫生法规与政策。
笔试专业科目《会计实务》,具体测试成本核算、收益确定和利润分配的核算、编制财务报表会计循环、流动资产的核算、非流动资产的核算、负债的核算、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知识基础》和《管理类岗位知识基础》考试大纲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自人社发〔2011〕18号)为准,该大纲已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每个招考岗位具体测试内容详见《大安区、富顺县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科目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报考大安区、富顺县事业单位申请加分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工作时间,分别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查。属服务基层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证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将于2012年12月1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报考大安区考生的成绩同时在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报考富顺县考生的成绩同时在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7.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2年12月27日当天17点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分别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股、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登记,2012年12月29日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9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须在笔试之前将面试方案报区、县招考主管机关审查,区、县招考主管机关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的规定和要求,将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招考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并于2013年1月2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由区、县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3年1月3日至1月4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分别到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3年1月7日前(1月7日截止18:0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0%+专业科目成绩×40% +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区、县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由区、县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补充人员后,报区、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补充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县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区、县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大安区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富顺县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大安区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区、县招考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区、县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聘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续聘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所报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区、县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所报区、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安区监察局:0813—5522240;富顺县监察局:0813—7207520)。
十一、本公告本别由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2210673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13-7204571
自贡市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