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5 14: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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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浦口区所属的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序号
招聘单位
经费渠道
基 本 职 能
地 址
1
浦口区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
负责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承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检查和考核工作。
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
2
浦口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全额拨款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负责开展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保险金的收付及保值增值、业务受理和建档等工作。
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
3
浦口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主要负责发布应用领域的科技成果信息及浦口地区企业技术需求信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金融等服务。受科技局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区政府院内)
4
浦口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
自收自支
主要负责浦口区国有土地房屋的权证办理、房产交易管理。
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1号
浦口区政策性住房建设中心
自收自支
负责全区政策性住房的长期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的编制和落实;负责全区政策性住房的工程项目和监理单位招投标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的控制管理;负责开发项目的供应交付和售后服务管理等。
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23号/div>
浦口区投资促进中心
全额拨款
主要负责制定全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的方案并协调落实;负责全区客商对投资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咨询工作;负责项目推荐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对口做好各类项目招商的前期联络、评估、推介和协调工作。
浦口区天浦路6号江北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2号楼
浦口公证处
全额拨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开展各项公证业务,引导公民法人依照事实和法律正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通过公证活动,教育公民法人遵守国家法律,制止不法行为等。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中圣南街15-1号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日后出生)。本次招聘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和浦口区人事人才网(www.pkrsrc.com)等网站和媒体上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电子照,(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2年12月3日至12月7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12月3日9:00至12月8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12月11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2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和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3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3年1月4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浦口区人事人才网(www.pkrsrc.com)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浦口区人社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单位合同等)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凭面试通知书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2个工作日内在浦口区人事人才网(www.pkrsrc.com)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区人事人才网(www.pkrsrc.com)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2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
  1、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浦口区人社局:025-58883228
  五、招聘监督
浦口区纪委:025-58887050
  本次招聘由浦口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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