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 时间:2014-08-05 14: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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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精神,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湖南省荣军医院和湖南省假肢矫...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精神,湖南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湖南省荣军医院和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湖南省民政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厅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热爱民政事业,有开拓创新精神;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其它重大疾病;
3、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4、达到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5、符合报考职位所需具体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9日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见附件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电话联系后传真报名(传真号码见附件2)。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限报考湖南省荣军医院):请将现场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410764949@QQ.COM邮箱。
传真报名(限报考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请应聘者先与用人单位电话联系后,将报名材料以传真的方式传给用人单位。
网上报名和传真报名者需到现场审核报名相关原件,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审核时请携带已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和相关原件到用人单位,现场审核材料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民政厅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确实急需进人的,经报请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湖南省荣军医院笔试占50%、技能操作占30%、面试占20%;湖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笔试占40%、技能操作占30%、面试占30%)。
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前由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技能操作: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面试:根据笔试、技能操作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操作、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有单位的,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厅人事处凭其解除人事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31-84502094
监督电话:0731-84502079
 
湖南省民政厅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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