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4: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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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8〕16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56家...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8〕16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56家事业单位110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
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2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2月17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平阳县人才大楼5楼(昆阳镇佳乐花苑后面)。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考条件不受户籍地限制。
3、提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 (可登陆平阳县人才交流网下载http://www.pyxrc.com)。
4、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5、报考人员不直接报考用人单位,只按要求报考一个相应岗位。
6、报名人数与各岗位录用指标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报名对象放宽到全市的不受比例限制。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应专业知识,专业不限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管理基本知识、经济、科技、党史与国情、公文写作、农业与农村工作等,考试复习用书可参考《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12-2013版)。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月14日-1月15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5:00时)到平阳县人才大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
2、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实际参考人数必须多于录用指标,等于或少于录用指标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录用岗位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
3、岗位相同、录用单位不同的,待统一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用人单位。如遇总分相同按录取办法第“1”规定顺序执行。
4、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阳县人才交流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其空缺指标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具体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将在平阳县人才交流网上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前,聘用人员必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服务期应满三年。
七、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23660817   23660813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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