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财服务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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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广东粤财服务部是省财政厅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企业单位(非财政统发),无定编,实行计件计时工资的聘用制度,主要职能是:负责机关后勤管理...

 广东粤财服务部是省财政厅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企业单位(非财政统发),无定编,实行计件计时工资的聘用制度,主要职能是: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粤财服务部(下简称招聘单位)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电工,3名(应届、往届毕业生)。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年龄18至30周岁(1982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岁。
  (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大专以上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录取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广东粤财服务部(企业)现行的计件计时工资标准套改(每月2500元左右)。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年度休假。
  (三)单位提供集体宿舍。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拟定:2012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3号楼215室。
  五、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要求,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按照1:3的比例,少于9人报名的,相应减少招考职位数量。
  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能力部分和专业知识(注重电力基本常识及实务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视为职位名次并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重新体检和考核。
  九、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十、聘用
  由聘用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招聘人员遵章守纪、服务意识强、业务技术良好、工作积极主动且能够胜任本职工作、适合留用的,按程序续签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不再与招聘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一)招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招聘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招聘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不适合续聘其他情况的。
  本公告由广东粤财服务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苹 83170252,叶朝珍 83170875)
  附件:1.招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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