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招考临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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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关于印发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鹏办〔2012〕74号)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于近期公开招考临聘...

根据《关于印发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鹏办〔2012〕74号)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于近期公开招考临聘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1个。详见《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招考临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大鹏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513室;
    (三)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公开招考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在报名点领取);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
五、考试
(一)若各职位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人数5倍时(含5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二)若各职位报名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5倍时,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由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八、有关说明
新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派遣管理,实行管用分离。经区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聘用的,由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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