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2年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5 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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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适应滨州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需要,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滨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

 为适应滨州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的需要,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雇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滨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为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办公室
招聘5名雇员制工作人员。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城管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0公斤;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12年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
招考(招聘)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在其他考试组织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
报考。
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
招考职位
      数量
     性别
要求
职位1
        3
      男
①退伍军人;
②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③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④专业不限。
职位2
        2
      男
①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法学、会计学、汉语言文学、哲学、经济学、园林、环境工程专业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22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2、地点。滨州高新区城市管理办公室(高十路与新五路交叉口以西300米,新五路北侧,道旭
调水中心三楼,联系电话:5087286)。
3、报名需带证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
件(A4纸),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审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提供本人一寸近期同底免冠
彩色照片5张,代报考人员需交验代报考人员的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
通知。《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从滨州高新区网站(www.bzgxq.gov.cn)下载。
四、资格审查
由高新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规划建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
发给准考证,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
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报考职位1的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按照各占30%
、30%、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报考职位2的考生只参加笔试、面试,按照各占50%的
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测试。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
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相应减少
招聘计划。
2、体能测试(职位2不参加体能测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
例选取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3000米和引体向上,两项各占50%合成应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由高新
区党群工作部和规划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计分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不能参加面试的需提前1天告知组织方,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不能到场参加面试
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全部考生的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予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按
照要求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
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综合素质等。
六、聘用办法
1、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2、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转发人
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聘用单
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
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政审、
体检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3、聘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
员名单。聘用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分别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备
案。
七、待遇与管理
1、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签订劳动
合同,期限为3年,月工资2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根据工作情况每年递增。
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雇佣合同。
2、聘用后,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及管理由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本简章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43-3160106  0543-5087286
附: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中共滨州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滨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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