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港口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5: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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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因工作需要,我局属下汕头港通信调度中心、汕头港公共...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因工作需要,我局属下汕头港通信调度中心、汕头港公共设施管理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1、汕头港通信调度中心是汕头市港口管理局属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负责港口通信导航业务工作,负责执行汕头港船舶进出港和离靠泊计划,负责对使用汕头港公共锚地与进出港航道水域顺序及离靠泊实施统一的调度。
2、汕头港公共设施管理站是汕头市港口管理局属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是对港区公用设施实施管理维护。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汕头市港口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按我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规定的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1029日至11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汕头市港口管理局办公室(汕头市韩江路318楼)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请登录以下网站下载使用:
汕头人事网(
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
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网站(
http://gk.shantou.gov.cn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船员适任证、外语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参加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与从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3张;
6、通过资格审核者,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不予聘用。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1、笔试内容:港口行政管理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各职位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全部笔试合格者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汕头市港口管理局办公室(汕头市韩江路318楼)
3、面试的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考官的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照《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规定施行。
(三)总成绩公布时间: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对考试合格者,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
体检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执行,费用由本人自负。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公布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并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时间在以下网站公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网站(http://gk.shantou.gov.cn/)。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港口管理局组织实施。
十、招聘单位、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汕头市港口管理局
电话:0754-88932323
电子邮箱:stgkjb@126.com
 
监督部门:
汕头市港口局纪检组长室
电话:0754-8893230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754-88179804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
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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