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2012年年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

  • 时间:2014-08-05 16: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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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年底组织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年底组织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范围为市公安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安监局等4个单位所属的部分事业单位以及纺织服装人才培养与技术研发中心,共设招聘岗位22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晋江市2012年年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11月20日至1994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2、学历条件。统一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
3、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要求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秋季版,见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但其第二学历(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须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
4、户籍条件。户籍要求为泉州、晋江的,是指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11月20日前具有泉州常住户口、晋江常住户口或原籍(即户口簿标注的籍贯)为泉州、晋江。符合《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晋委发[2011]7号)规定的持有《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第一类至第四类)人员的子女;或符合《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晋委[2011]50号)规定的持有《晋江市居住证》的人员,视为符合上述要求。
5、专门岗位招聘条件。报考岗位备注为“面向符合条件的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的人员,应于2012年11月20日前任职满两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直接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12月4日上午8:00至12月8日下午17:30前)。报考人员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信息和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信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缴费(截止12月8日下午17∶30)。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个人信息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建设银行龙卡)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进行咨询)。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12月4日上午8:00至12月9日下午17:30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缴费成功后,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考生通道,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期间,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12月19日上午8:00至12月20日17:30前)。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考生通道,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必须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不得用《报名信息表》代替准考证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招聘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直至比例达到1:3。无法调整到1:3的岗位不予开考。报考人员因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而不能取得考试资格的,若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于报名结束后在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组织下,选择可报考的岗位进行改报。对因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或本人未通过资格初审而不能取得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不另行组织面试。
(一)考试科目。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科目均为《综合基础知识》(类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23日上午安排《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下午安排《申论》笔试,笔试地点安排在晋江市区,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不予参加考试。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之和)+笔试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人员为《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7]40号)等文件规定的人员。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具备加分条件人员必须在笔试之前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逾期未送达笔试加分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
(四)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约10个工作日后,登录晋江人事网查询成绩。若同一招聘岗位有2名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其名次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若笔试卷面成绩又相同,则按《申论》成绩排列。
五、资格复核
在笔试之后进行资格复核,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核对象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经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将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可免提供就业报到证)。
(二)报考有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学位证书。
(三)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四)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报考有户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其中:按晋江市人才政策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优秀人才与子女关系证明;按晋江市流动人口政策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晋江市居住证》。
(六)已正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组织对资格复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事网上另行发布通告。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0天内,将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交至招聘主管机关,并由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招聘主管机关。招聘主管机关将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
(三)聘用。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人事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到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因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和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相关待遇
本次新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但所应聘单位若在今后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转企改制,其待遇按转制后新进人员的相关待遇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而且记入失信档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全程接受晋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7558。
(四)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晋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5677278。
 
 
晋江市公务员局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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