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2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6: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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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市国土规划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市国土规划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城建档案管理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3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且年龄必须在32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者)。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1名,从事城建档案信息管理、服务工作,学历专业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电子信息科学类专业。
2、专业技术岗位1名,从事城建档案竣工核验、指导工作,学历专业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土木工程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3、专业技术岗位1名,从事综合文秘、城建历史影像资料编辑、展示策划及保存等工作,学历专业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戏剧与影视学研究专业、具有中级职称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 — 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一街1号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2228427,联系人:彭小姐。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4、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以电话(或网上发公告)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五、考试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以电话或政务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政务网、用人单位及其主客部门网站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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