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信息

  • 时间:2014-08-05 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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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发布: 2012-10-26 09:27 | 作者: 王智精英教育 | 查看: 110次根据《花都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花人社〔2011〕46号)精神...

发布: 2012-10-26 09:27 | 作者: 王智精英教育 | 查看: 110次

根据《花都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花人社〔2011〕46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花都区于2012年9月份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8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用人单位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8人。具体招聘职位和条件见《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条件;
     4、应聘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12年10月31日为界。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驾驶员岗位的考试分技能测试、面试;其它岗位的考试分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面试。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 10月31日(星期三),咨询电话:020-36899084。
     2、报名地点:花都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新华街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即合兴大酒店对面)。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点领取)。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测试和面试。测试中,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进行技能测试,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2年11月5日下午6:00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uadu.gov.cn)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11月7日。地点:花都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新华街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即合兴大酒店对面)。
    (二) 测试。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限于驾驶员以外的岗位)。
     测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公文写作及时事政治等公共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技能测试(限于驾驶员岗位)。
     测试内容:职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基本知识。
     测试时间: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花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向区编委办申请增员。用人单位或派遣单位与其本人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须按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试用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聘用期满后,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受聘期间的档案管理、人事关系可由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办理人才派遣。 
五、薪酬待遇
     根据《花都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实行经费包干,普工岗位聘用时间在3年以内(含试用期)2.5万元/人/年,聘用时间满3年不满5年的3万元/人/年,聘用时间满5年以上的3.5万元/人/年;初级工岗位未取得技术工五级(初级工)证书(含试用期)的3.5万元/人/年,取得技术工五级(初级工)证书的4万元/人/年;中级工岗位5万元/人/年;高级工岗位6万元/人/年。包干经费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六、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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