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外事侨务局(清远市港澳事务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7:20:54
  • 来源:
  • 点击:

【导读】因工作需要,本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

因工作需要,本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具有全日制外国语学院外语系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
     5、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懂速记,有较强的英语水平;
     6、具备岗位的资格条件及要求,具体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周六、日休息)。
     报名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3号楼10楼 市外事侨务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骆维萍、梁文韬、梁志坚,0763-3126001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如有工作经历的,请附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一份。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由本局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和面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英语能力等方面知识;应试者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考试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所用试题由本局自主命题。笔试成绩在7个工作日后公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由本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以演讲答辩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应试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成绩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入围者由本局统一组织到清远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局招聘工作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确定聘用
     由本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清远外侨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本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市编办核批。
     四、签订合同
     市编办批复同意后,由本局发出聘用通知书,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政府雇员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根据表现决定签订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根据其具体表现决定是否续聘。被聘用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在与本局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收到被聘用通知书一个月内无法解除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聘用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由本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可续聘。
 五、雇用人员身份及待遇
     政府雇员实行雇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政府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计发。
     附件:清远市外事侨务局招聘政府雇员具体岗位资格条  件及要求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清远市外事侨务局招聘政府雇员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岗位及招聘人数
性别及
年 龄
专  业
岗位要求
备注
外事宣传科1名
男女不限,28周岁以下
英语专业(需持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熟悉其它外国语种者优先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