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5 17: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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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满足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拟面向社...

 为满足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工作经历要求
英语水平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职位1
4名
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法学、工程造价等专业
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具有1年以上国家审计工作经历
无要求
无要求
职位2
1名
会计学、审计学
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无要求
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无要求
职位3
1名
汉语言文学专业
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无要求
无要求
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审计事业,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自治区审计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聘任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自治区审计厅网站和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一)组织报名(2012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
报名时如实填写《自治区审计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传至报名电子邮箱(gxsjt5800227@163.com)。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201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根据拟聘岗位需要,由自治区审计厅人事处对应聘人员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箱、电话等形式反馈给应聘人员。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未达开考比例确需于当年进人的,需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审计厅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面试人员。面试前应聘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英语水平证明原件送交审计厅人事处审查。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公布在我厅网站和工作区域内。
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为7人,由自治区审计厅、人社厅有关人员和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四)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厅统一安排,到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若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自治区审计厅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审计厅网站和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考条件、考试程序和考试结果,驻自治区审计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71-5800227,5800239
监督电话:0771—5800261
附件:自治区审计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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