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5 1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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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2012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批复》(第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2012年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组织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具体如下:
一、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简介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位于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是隶属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房屋转让过户、抵押(按揭)登记、预购商品房合同备案、租赁备案等工作。相当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形式为自收自支。
二、岗位职数及应聘人员条件
工作人员9名
1、法学相关专业4名,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2、测绘相关专业2名,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本科学历需 “985”或“211”高校毕业生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工民建相关专业1名,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本科学历需 “985”或“211”高校毕业生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中文及相关专业1名,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5、工商管理相关专业1名,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
三、招聘的范围
1、南宁市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高校毕业生。
四、组织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信息网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免冠半身二寸彩照到南宁市园湖路37号房产大厦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人事教育科报名,联系人:程梅芳,联系电话:0771—5655583。报名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人事教育科收到报名表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予以张榜公布。
(四)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
(五)组织考核: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并报主管局同意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核。
(六)组织体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拟聘人员,并报主管局审批。主管局同意后,对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先办理入编手续,再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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