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兴山县畜牧兽医局2012年招聘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时间:2014-08-05 17: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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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兴山县畜牧兽医局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招聘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

兴山县畜牧兽医局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招聘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规定,结合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县畜牧兽医局所属动物卫生监督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岗位及职数
    招聘动物卫生监督所专业技术岗位1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取消此次招聘职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不良嗜好。
    5、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6、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函[2011]614号)规定,对在湖北省内“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服务单位和当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查盖章的证明,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此项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畜牧兽医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9月20日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至10月17日。
    2、报名地点:兴山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人:高明勇;联系电话:13872469448。
    3、报名
    ①、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兴山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兴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②、传真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兴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到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传真号为0717-2584010。10月2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传真的相关证件不真实,在复审时不符合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于2012年 10月18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颁发准考证。
    (三)招聘
    1、笔试。笔试内容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主要涉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专业科目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专业的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4日上午 8:00至10:30,地点:县公路局八楼会议室。笔试成绩于10月24日下午2:30以前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4 日下午3:00,地点在县公路局八楼会议室。请进入面试考生必须于下午2:50以前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开考时,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候考室,并被取消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于2012年10月24日晚上8:00前在县畜牧兽医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4、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对于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畜牧兽医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县畜牧兽医局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聘用。公示结束,聘用人员确定后,聘用人员必须在4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畜牧兽医局报到,并配合县畜牧兽医局在7天内(节假日除外)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不办者,将自动取消聘用资格,人员不再予以递补。延期造成的后果由聘用人员或聘用单位自行负责。
    五、待遇和要求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和签订聘用合同,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六、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招聘工作资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考生必须遵守招聘的各项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尊重工作人员,凡干扰招聘工作秩序,聚众闹事,辱骂恐吓工作人员的,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兴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兴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填表日期:2012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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