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5 17: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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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充实工作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

 为充实工作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规定,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越秀区(财政核拨)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越秀区新闻信息中心。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规定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者,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规定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身体健康。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职位表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至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报名邮箱:yxxcb2012@163.com
  2、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并填写《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
  (2)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发表作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3)有节目主持或播音出镜、影视制作等实践经验者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的视频文件;
  (4)暂时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5)非广州市户口的已婚应聘人员,还需提供配偶的学历证明扫描件。
  (6)全身生活照电子版一张。
  3、网上报名后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示前须提供广东省高教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者须提供自己档案所在单位全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考者本人负责。
  4、准考证的发放:
  请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领取准考证当天,带齐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2张和上述须提交的所有表格、证件、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当场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3),并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的发放时间:2012年11月15日-11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广州市越华路183号1005室领取准考证。
  5、已领取准考证的应聘者须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职位招聘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6、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考职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公共知识等,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上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并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及零分者除外。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应聘职位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2、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专业技能测试
  1、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缺考人员除外)。专业技能测试采用实际操作的形式考试。满分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专业特长知识技能的情况。时间为20分钟。
  3、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地点及时间以通知为准。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布。
  (五)有关说明
   1、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3:3比例计算总成绩。
  2、总成绩达60分以上的应聘者以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入选人员由单位电话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268136
 
 
 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
 1、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

 2、中共越秀区委宣传部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考生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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