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市批复的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计划
招聘总数115人,其中,教师岗位110人(含定向招聘在鱼台县服务期满2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5人),县属全额事业单位5人。
二、公开招聘对象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和专业要求:
1、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应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不受专业条件限制;专科毕业生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条件。
2、应聘其他县属事业单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应聘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应聘的,限鱼台生源(在鱼台服务一年以上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研究生应聘不限生源地。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名前需解除协议。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审查、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4日—27日。
报名地点:鱼台县人力资源市场(鱼新二路中段,县礼堂对过,县政府老院西楼)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专科学历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根据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或选派的)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百分制后)加10分(在我县农村任职的毕业生也可应聘到村任职人员定向职位,但不再享受加分优惠);符合我县安置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应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职位(不享受加分优惠),也可以应聘非定向职位,笔试成绩加个人所得分值的10%。上述人员在报名办理确认手续时,还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退役士兵应出具原部队颁发的《退役士兵证》和我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应聘人员本人现场照相、采集指纹。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打印《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亲笔签名《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证件资格初审合格的,交纳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交纳。为减轻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有关证明材料可免交考务费。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含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含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根据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选报对应的岗位层次和具体专业(也可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选报专业)。应聘其他县属事业单位的,根据所学专业对应应聘具体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类别和专业,填报后不得变更。
教师岗位分层次各专业、其他事业单位各岗位,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2倍,达不到的,其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单位意见予以取消或核减,也可根据情况调剂使用。如需调剂,应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上调剂到紧缺专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场编排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共同参与,应用计算机软件随机完成。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教师岗位)两大类,各类均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类专业基础知识为英语和信息技术;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为英语、信息技术和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规等。
所有科目一场考完,时间180分钟。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4日
笔试地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按应聘类别、专业,招聘计划为5人(含)以下的,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2人),招聘计划为6人(含)以上的,按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其他县属事业单位的,根据所报单位,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
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应聘其他县属事业单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制订,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均须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下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教师岗位、其他县属事业单位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如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省优秀毕业生、学历高低、特困家庭毕业生(以报名时所交证件为准)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这一顺序确定)。
根据济人字〔2008〕31号文件精神,服务我县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面试,通过考核、体检,直接聘用。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落实聘用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分类别、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对应岗位;县属事业单位按应聘单位直接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在其聘用学校服务时间不得少于5年。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成立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事业单位招聘的日常工作。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6224110。
八、其他
鱼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