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09: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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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2012...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2012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文秘、审计、预算、环评、测绘、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地震监测等岗位党政机关中级雇员和普通雇员26名。
    详情请查阅《2012年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简章》或电话咨询0898—83666083。
 
 
中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16日          
 
 
 
2012年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简章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26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中级雇员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普通雇员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26名,具体岗位为:
    (一)中级雇员(1名)
    县国土局土地利用规划师1名。
    (二)普通雇员(25名)
    综合文秘岗4名(县政府办2名,县国土局1名,县住建局1名),县发改局招投标管理岗2名,县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岗1名、经济责任审计岗1名、财政金融审计岗1名,县交通运输局技术员2名,县城投公司造价师1名、工程管理岗2名、项目前期管理岗1名,县科工信局地震监测防御岗1名,县国土局法规员1名、测绘专员2名、助理环评工程师1名,县住建局规划管理岗1名、造价管理岗1名、预算管理岗1名、法规岗1名、设计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敬业;
    2.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二)补充条件
    1.中级雇员
    (1)具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2)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2.普通雇员
    一般应具有: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大专学历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和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入围面试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2012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南国都市报》、南海网、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招聘雇员岗位、报名条件与资格、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11月2日
    报名地点:中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县委大院内)
    联 系 人:李闻文   陈琴妹        邮政编码:572300
    联系电话:0898-83666083
    无法到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Lww810626@163.com,并电话告知(相关证件先提供电子版相片,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原件)。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中级雇员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小于3:1(经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并报经县委研究同意,可按2:1的比例进行招聘),不足比例取消招聘名额后,允许报考者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普通雇员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小于5:1,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为4:1。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依据面试成绩分数高低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普通雇员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职位比例为3:1。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按各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确定聘用
    由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工资档次,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议审批后聘用。
    (六)签订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结果,由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拟聘用通知书,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雇员管理
    (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雇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雇用期限内。
    (三)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雇员个人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县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雇员日常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六、待遇
    (一)雇员实行雇用制,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身份,不具有行政职务。
    (二)雇员工资标准实行佣金制,分四个档次,具体为:

 

     档次
雇员
级别
一档
(元/月)
二档
(元/月)
三档
(元/月)
四档
(元/月)
中级
5000
6000
7000
8000
级别工资
绩效工资
级别工资
绩效工资
级别工资
绩效工资
级别工资
绩效工资
3000
2000
3600
2400
4200
2800
4800
3200
普通
2500
3000
3500
4000
级别工资
绩效工资
级别工资
绩效工资
级别工资
绩效工资
级别工资
绩效工资
1836
664
1900
1100
2100
1400
2400
1600

 

    (三)雇员第一次聘用一般执行第一档次佣金,特别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可执行其他档次佣金。雇员试用期间待遇按照月佣金(级别工资+绩效工资)80%发放。
    (四)保险。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雇员受聘期间,由聘用单位负责为雇员办理社会保险,投保费用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定由单位和雇员本人按比例支付。
    (五)住房公积金。按保亭县有关政策执行。雇员受聘期间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支付部分从佣金中扣除,单位支付部分由县财政支付。
    (六)在我县连续服务6年以上的中级雇员,经县人才办考核被评为优秀的,报经县委同意,可购买不少于100平方米的限价商品房一套。
    (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2年保亭县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岗位需求表.doc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doc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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