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甘肃省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6 09: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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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度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为了促进我州毕业生就业工作,补充我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提高事业单位人员...

2012年度甘南州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了促进我州毕业生就业工作,补充我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切实做好2012年全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1〕22号)和州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以及各县市依据本县市毕业生数量、财政承受能力、事业单位人员的需求等因素提出的招考聘用计划,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则、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
这次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本着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兼顾解决农牧村、城镇居民、低保户、零就业困难家庭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从扶贫帮困、同步实现小康目标的愿望出发。毕业生采取统一方案,分县报名;统一命题,分县考试;统一阅卷,分县公示;统一录取,分县安置的办法进行。
参加了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招考且已被录取的考生,在本次事业单位招考中不予报名。工勤人员的招考只限于2012年度。
(二)招考名额
1、2012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0名,其中:州直35名,舟曲县128名,迭部县360名,临潭县200名,卓尼县200名,夏河县90名,碌曲县165名,玛曲县60名,合作市62名。
2、2012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勤人员500名,其中:舟曲县87名,迭部县68名,临潭县96名,卓尼县70名,夏河县36名,碌曲县40名,玛曲41名,合作市62名。
(三)招考条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条件: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2、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招考条件: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学历毕业生,并且是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者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家庭,家中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考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州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四)招考范围
此次招考聘用一律面向甘南州内生源和甘南州内户籍的毕业生,非甘南生源和甘南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待遇
经公开招考被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工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年9月23日至28日(共六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的考生分别按生源地在本县市人社局确定的地点报名,州直生源的考生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资格审查。专业分类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转发<2012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州人社字[2012]18号)文件参照执行。对报名时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州直和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考生可实行双向选择,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下各县市考生按生源地报考本县市招考的职位或州直单位招考的职位,州直考生可自愿选择报考州直单位招考的职位或任何一个县市的职位。工勤岗位人员属于工人身份。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将报名考生的所有信息用电子邮件传交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
3、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在2012年6月30日后突击将户籍迁入甘南州内且生源地不是甘南的州外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个别因婚姻、父母工作调动户籍发生变化的州内外考生,凭结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
4、州直生源范围确定为:父母亲一方在州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或退休、下岗的考生。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州直考生还需持父母一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或退休、下岗证件原件。
6、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及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证明。
7、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交报名费200元。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2年11月1日至2日,州直和各县市考生分别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和各县市人社局领取。
四、考试
(一)这次招考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依次录用。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报考教育职位的加试《教育专业知识测试》;报考卫生职位的加试《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其他专业和工勤岗位考生以《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为录用标准。有面试要求的职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方案另行制定。具有藏语言文字能力的报考者可自愿选择用藏语文试卷答题。考试阅卷结束后,州招考办将考生考试成绩在州政府政务网站公布并分别交各县市招考办负责公示。
(二)笔试时间、科目:
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
上午9:00——12:0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下午3:00——5:30      《专业知识测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计加分。
1、藏族考生;
2、具有一年以上甘南州跨地区就业“金桥工程”经历的(报名时须持跨地区就业证书);
3、农牧村“两女户”、农牧村“独生子女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证明并加盖县市计生委印章的证明书)
四、考察
在州招考办的指导下,各县市人社局会同公安局组成政审考察小组,按照统一要求,负责对本县市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政审考察,并逐一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州、县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核实。对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州招考办,由州招考办提交州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报州政府批复。各职位的录取办法是:州直和各县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代码依次进行录取。各县市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按所学专业及报考职位分配到教育、卫生和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岗位工作。工勤岗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由县市人社部门分配到适合自己的岗位。
联系电话:州人社局调配录用科 0941-8213226
          州人社局考试中心   0941-8250598
监督电话:州监察局           0941-821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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